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《关于印发<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(试行)>的通知》(组通字[2008]18号)、四川省委办公厅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<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(社区)任职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川委办[2007]24号)精神和《2012年四川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公告》文件要求,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经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公示等程序,工作已全面完成,现将符合条件的15名拟聘用人员汇报如下:
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用人员名单.doc